《收费所员工考评标准》修改完成 |
发布日期:2021-03-24 |
来源: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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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1日,正值集团征费系统新一轮考评,此次考评开始试行《收费所员工考评标准》修改版。 自2020年1月1日全国实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后,原先的收费标准、收费模式、收费操作都发生了很大改变,集团以往的《收费所员工考评标准》也需要与时俱进。经过一年多的新收费模式运行,沿线收费所收费系统、收费操作逐步稳定,集团征费管理部多方征求收费所员工意见,并结合一线的实际运行情况,对收费员、监控稽查员、卡票员、培训师的工作考评标准进行更改,最后经过征费系统例会多次讨论修改,终于于今年3月完成与全国联网收费模式相适应的《收费所员工考评标准》。 新的《收费所员工考评标准》分11大类,共235条,基本涵盖了收费所员工的工作规范要求,具有较强的操作性。它还能进一步促进员工履职、守纪,提升台州高速集团收费系统的整体形象。 叶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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